可以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支持家庭共济功能,允许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条件下用于支付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家庭共济的定义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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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
家庭共济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授权给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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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范围
北京医保将共济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涵盖上述所有亲属关系。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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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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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近亲属)需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若在外省市参保则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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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共济人需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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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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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微信/支付宝“京通”小程序、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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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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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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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顺序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本人账户资金,再使用他人账户资金;若关联多个他人账户,按备案顺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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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仅限支付符合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费用,如门诊、住院(需符合门诊共济政策)、药店购药等。
四、操作步骤(以线上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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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京通”小程序 → 进入“医保服务中心” → 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 添加共济对象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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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 登录后点击【我要办】→ 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添加并确认共济对象。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扩大共济范围,提高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减轻了参保人员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自2024年12月10日实施以来,已累计为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超35亿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保局官方文件及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确保权威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