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一、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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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后两者合并
自2019年3月25日起,我国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合并实施,两者合并为“职工医保”,统一征缴、统一待遇。
职工无需单独购买生育保险,只要参加了职工医保,即可同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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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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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需按比例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其中包含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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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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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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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情况
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职工医保,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此时需先参保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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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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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覆盖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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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于补偿产假期间工资损失。
总结
生育保险已与职工医保合并, 无需单独参保 。用人单位需依法缴纳职工医保费用,职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若存在未参保情况,需先补缴职工医保后方可申请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