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科室设置因地区职能差异较大,但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主要科室设置及职能如下:
一、综合管理类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电处理、会务组织、人事管理、财务核算及政务公开等工作。
-
基金监管科(或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
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医药费用稽核、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监测、招标采购及基金支付审核职责。
二、待遇保障类
-
待遇保障科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三、医药服务管理类
-
医药服务管理科
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医保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三医联动”。
四、规划与财务类
-
规划财务科
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基金预决算、统计分析及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五、其他专项科室
-
法规与监督科
负责医疗保障政策法规起草、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
-
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干部人事管理、党群建设、教育培训及绩效考核等职能。
六、分支机构
部分地区的医保局还设有医保分局(如常德市、鄂州市等),负责具体辖区内的医保管理工作。
总结
医保局科室设置以保障基金安全、提升医疗服务为核心,通过职能分工实现政策制定、基金监管、待遇保障及服务管理的协同运作。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科室名称和职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