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个人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已有所扩展,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为家人缴费。具体如下:
一、家庭共济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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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可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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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险费用
支持为本人及共济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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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补充保险
可用于支付北京市普惠健康保的缴费。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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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需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办理备案,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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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部分银行网点或医保经办机构也可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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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未完成备案的市民无法使用“封闭账户”为家人参保缴费,需先完成线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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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医保个人账户属于个人账户,不可共用或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可能面临医保基金损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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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以上政策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暂不支持此功能。
四、政策依据
北京市医保局根据国家政策探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家庭医疗相关支出,但需在政策明确范围内操作。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保局官方文件及公共服务平台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