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核心管理部门,其下设部门设置需结合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和职能需求。根据最新官方信息,其部门设置如下:
一、主要组成部门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安全保密、信访处理及政务公开等工作。
-
基本医疗保险司
主导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基金监管及“三保合一”后的政策实施。
-
协议及法规司
负责医保协议管理、法规起草及合规性审核。
-
内控监管司
承担医保基金风险防控、信用评价及信息披露制度建立。
-
信息中心/清算中心
负责医保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分析及基金清算工作。
-
经办中心
承担医保待遇审核、医疗费用结算及参保服务管理。
-
医疗保险研究室
负责医保政策研究、评估及改革方案制定。
二、其他说明
-
历史调整 :早期资料显示医保局曾设7个部门(如待遇保障司、医药服务管理司等),但根据近年职能整合,部门数量和名称有所调整。
-
地方机构差异 :市医保局等地方机构可能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设置5-7个科室,如法规与监督科、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等。
-
职能交叉 :部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现象,例如基金监管与内控监管司在基金安全防控方面有协同职责。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反映了近年机构改革后的主要架构。如需具体部门职责或最新调整,建议访问国家医保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