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广东省内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需提前备案且仅限住院/门特费用。 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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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简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深圳社保官网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有效期最长1年,急诊可事后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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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限制:普通门诊费用仍需自费垫付后回深报销,但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特治疗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按深圳目录、参保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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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要求:需选择广东省内接入国家平台的医院(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结算时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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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差额处理:若深圳医保目录比就医地更广,超出部分自付;反之按实际费用报销。起付标准参照深圳三级医院(目前1600元)。
深圳医保省内通用已解决“垫资跑腿”难题,建议提前查询医院接入情况并核对结算单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