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提取有严格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不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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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参保期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在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使用,不可直接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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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关系正常中断时
即使医保断缴或失业,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不会清零。
二、特殊情况下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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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亲属可凭死亡证明办理支取手续,账户余额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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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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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需办理账户转移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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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时,原账户余额将转移至新账户,无需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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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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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异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正常使用,无需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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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断缴 :超过3个月未缴费再参保时,需等待2个月待遇享受期,期间个人账户不可提取。
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正常参保期间不可直接提取 ,但可通过继承、移民或异地转移等方式实现账户资金的转移或支取。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咨询医保部门或指定机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