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深圳市内及广东省内其他城市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深圳市内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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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区域
深圳医保卡在深圳市内所有开通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康中心、药店等)均可使用,实现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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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包括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等。
二、广东省内异地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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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若异地医疗机构已与深圳医保系统联网,参保人可持全国通用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住院费用,但门诊费用仍需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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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联网结算
需先自费支付住院费用,费用发生后1年内向深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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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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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需提前备案,未备案需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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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病 :全国大部分医院通用,但需确认是否为协议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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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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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类型
需使用全国通用社保卡,原深圳医保卡需更换为全国通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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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自行就医的报销比例低于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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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材料
需提供异地就医备案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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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跨区使用 :不受医保档位限制,一档、二档、三档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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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凭证 :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可完成就医、报销等全流程操作。
如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深圳医保官方渠道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