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深圳医保三档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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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涵盖自行就医、转诊、常住内地登记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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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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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仅限一档参保人且个人账户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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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超支报销 :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12个月,满足备案或转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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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检报销 :一档参保人办理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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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报销 :办理大病门诊登记,满足备案或转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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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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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报销比例至少50%以上,具体比例视医院级别和医保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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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按比例报销,年度超支部分按比例二次报销。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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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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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转诊就医需办理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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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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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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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社保卡、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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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异地就医证明、大额医疗费用用药方案等(视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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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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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院医保办公室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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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费用直接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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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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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可通过深圳“双通道”药店报销药品费用,覆盖88家定点药店及48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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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暂不纳入异地就医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深圳市医保局最新规定,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