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医保跨市异地就医的政策,综合山西省及朔州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通知,具体规定如下:
一、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
免备案直接结算
自2025年1月1日起,山西省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执行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
-
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省内异地住院支付标准分别按统一表格执行(具体标准需参考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文件)。
二、跨省异地就医管理
-
备案要求
-
长期居住人员 :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备案后可在常住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支付标准。
-
临时外出人员 :未办理转诊的临时跨省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在省内标准基础上下调15个百分点;已办理转诊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含急诊抢救),报销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
-
-
报销比例
-
急诊抢救/转诊人员 :报销比例60%。
-
非急诊/未转诊人员 :报销比例50%。
-
门诊慢特病患者 :异地急诊/转诊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未转诊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直接结算流程
-
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
-
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线下需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
-
-
报销时效
- 需在费用发生之日起6个月至1年内办理报销,超过时效可能影响报销。
-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办理备案的临时外出人员,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和地方最新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备案方式,并及时关注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