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95%
贵州省职工医保跨省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备案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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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一级医疗机构:400元(参照省内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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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二级医疗机构:800元(参照省内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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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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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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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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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注:整体比例较省内就医降低5%
二、未备案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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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备案标准基础上提高2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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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备案比例基础上降低5%-10%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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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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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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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6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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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存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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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治疗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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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医保部门备案,未备案将影响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适用于职工医保,其他类型医保(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可能不同。建议办理跨省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