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5%
浙江省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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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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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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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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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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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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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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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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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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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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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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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按比例报销,个人负担10%-20%(具体比例因城市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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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高额药品 :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约定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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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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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直接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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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如杭州)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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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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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及以下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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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高额药品有2万元免赔额,赔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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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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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转诊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不低于参保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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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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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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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 :持医保卡直接结算医保部分,自付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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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后 :通过医保平台或医院窗口获取报销凭证,次月审核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浙江省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