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医保政策,关于医保缴费与待遇享受的规定如下:
一、缴费满15年的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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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即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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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退休人员缴费满15年
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满15年,需继续缴费至退休,中途不可停缴。
二、缴费中断后的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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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待遇暂停
医保断缴后,从停缴次月开始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住院等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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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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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内补缴 :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4个月(含)前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可恢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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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个月补缴 :超过3个月则无法补缴,断缴期间待遇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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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次数限制
医保一般允许中断3次,超过则需重新累计缴费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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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断缴期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个人账户(门诊、药店购药),但住院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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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影响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避免因断缴影响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