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巩义市参保人员在郑州市内就医的医保报销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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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起,巩义市参保人员在郑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离休人员)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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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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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按参保地(巩义)政策执行,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比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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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药店购药 :在郑州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也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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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若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就医,同样适用“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且保留手工结算渠道。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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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确保就医机构为河南省内已开通异地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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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 :门诊慢特病、住院、门诊统筹等均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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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差异 :此前可能存在的转诊备案要求已随政策调整取消。
三、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自巩义市医保局及郑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