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难产假128天(基础98天+剖腹产增加30天)计算发放,若生育多胞胎每多一胎再增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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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128天(剖腹产)。例如:月均工资8000元,可领取8000÷30×128≈34133元。若为双胞胎,则天数增至143天(128+15),津贴约38133元。 -
领取条件
需满足广州社保连续缴费满1年(或生育时仍在参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请。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计算。 -
其他注意事项
- 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低于的按平均工资计算。
- 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剖腹产津贴政策充分保障女性权益,建议提前核对单位工资基数并备齐材料,确保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