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本级医保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涵盖职工大额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保障及住院报销等多层次体系,重点覆盖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从基础医疗到高额费用分担的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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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约6%-8%、个人2%),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购药等,统筹基金覆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浮动(三级医院60%-80%,二级及以下80%-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更高。 -
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年缴费100元/人(单位承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覆盖超出基本医保限额的高额医疗费用,乙类药品及部分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10%后按比例报销。 -
门诊与住院待遇
- 门诊:职工免报额度2000元(退休1300元),超额部分报销50%-8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65%。
- 住院: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一级200元、三级1000元),报销比例达80%-95%,退休人员额外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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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与结算
支持线上备案,跨省报销比例与本地差距缩至5%以内,急诊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但未备案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提示:内蒙古本级医保政策逐年优化,2025年进一步细化报销比例与病种覆盖,建议参保职工关注年度缴费期(9-12月)及最新待遇调整,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