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按98天计算,而非158天。 根据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仅包含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难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可增加天数),而80天的奖励假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纳入生育津贴范围。关键点:津贴与奖励假分离计算,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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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顺产按98天发放,难产增加30天(共128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天数。例如,单位月均工资1万元,顺产津贴约为3.27万元(10000÷30×98)。 -
奖励假80天的工资来源
广东省规定的80天奖励假属于法定福利,由企业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且不影响全勤评奖。若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企业需补足差额;高于则需将余额支付给职工。 -
特殊情形处理
终止妊娠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津贴天数单独计算,如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可享75天津贴。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天数合并计算。 -
申领流程与注意事项
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职工无需操作。企业需在职工休完产假后3年内通过深圳市医保局官网申请,失业人员可自行申领。申领时需确保社保连续缴费,否则可能影响待遇。
深圳职工实际可休178天产假(98+80),但生育津贴仅覆盖98天基础部分。建议参保人提前与用人单位确认工资补足方案,并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