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的基数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具体公式为:基数=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 关键点包括:基数与单位整体工资水平挂钩、新参保单位按本年度平均工资计算、不同生育情况对应不同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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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依据
生育津贴的基数直接采用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若单位为新参保,则按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则计算时直接采用该数值。 -
公式与计算逻辑
基数需除以30天得出日平均工资,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如顺产98天、难产128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例如:9000元÷30×98天=29400元。 -
特殊情况处理
流产津贴按怀孕时长区分:未满4个月享15天产假,满4个月享42天。基数计算方式相同,如9000元÷30×15天=4500元。
总结:基数计算简单明确,但需注意单位工资数据准确性及产假天数差异,确保申领金额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