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放,顺产可领取128天津贴,剖腹产或难产为143天。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女性符合条件也可申领,线上办理流程已全面简化。
1. 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发放天数。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低于平均工资的按单位标准发放。
2. 产假天数与津贴发放标准
顺产享受98天基础产假+30天延长假,合计128天津贴;剖腹产、多胞胎等情况,每多一胎增加15天,最高可领143天。流产、宫外孕等按医疗证明核定天数。
3. 覆盖人群与条件
• 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可申领;
•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起纳入保障范围,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 失业女性: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可享一次性补助。
4. 申领材料与流程
仅需提供社保卡、生育服务登记表、出院小结,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医保服务站提交,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
生育津贴申领需在产后12个月内完成,建议提前确认单位缴费状态与材料完整性。政策如有调整,以福建省医保局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