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男职工生育津贴标准为20天护理假工资,具体金额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25年1-9月最低计发基数为6900元,10月起按实际工资基数发放。若配偶难产或多胞胎,津贴天数可额外增加,同时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顺产约2000元,剖宫产约3000元)。
- 领取条件: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且配偶分娩时仍在缴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计发基数×12÷365×护理假天数(基础20天)。2025年10月前,基数下限为6900元;10月后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300%封顶。
- 补贴叠加:除护理假工资外,男职工可凭配偶无业证明申领一次性补贴,多胞胎每胎额外补贴300元。
- 申领流程:通过单位向医保局提交材料,津贴拨付至单位后发放给个人,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办理。
建议提前确认单位缴费基数及配偶生育情况,确保材料齐全以高效申领。政策可能随地区微调,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