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
在苏州市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社保缴纳条件:
一、基本缴费时长要求
- 常规情况
职工需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个月 (含生育当月)。
- 特殊情况
若生育时缴费未满10个月,但生育后继续缴费满 12个月 ,也可申请生育津贴。
二、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
生育津贴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申领前通过苏州市医保部门官网或线下机构确认最新规定。
- 申领资格
需符合国家和苏州市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规定将无法申领。
- 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 材料准备
需提供参保人员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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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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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转交给职工。
若对政策有疑问,建议联系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