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育津贴政策,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津贴为128天。这是在享受98天基本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得出的。
政策背景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按此公式,女职工的产假津贴以128天为标准进行计算。特殊情况
-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可增加产假天数,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
政策调整与地方差异
北京市的生育津贴政策与全国其他地区有所不同,需特别注意地方政策的具体规定。
注意事项
连续缴费要求
女职工分娩前需连续缴费满9个月,否则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若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总结
北京市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为128天,但需结合实际情况,如难产或多胞胎等情况,可能享受更长的产假津贴。建议女职工在申领前,详细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津贴发放标准,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