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90天仍有可能申请生育津贴,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和地区政策。例如,部分地区允许分娩后180天内申请,而特殊情形(如难产、多胞胎)可能延长津贴天数至105天或更久。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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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差异
多数地区规定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申请,但宁波等城市明确允许180天内提交材料。若因医疗原因延迟,可提供证明协商延期。 -
特殊情形延长天数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额外增加15天津贴,实际申请截止时间可能相应顺延。例如,90天基础津贴+15天难产补助,整体申请周期可能覆盖至105天后。 -
材料补交与政策例外
部分地区支持材料不全时补交,或对未及时参保者设过渡期。郑州等地通过医保系统自动结算,无需主动申请,但需满足缴费年限条件。
建议尽早办理,但超期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部分灵活政策或特殊通道仍可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