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规定,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为 98天 ,具体说明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基础天数
二胎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 98天 计算。
-
难产及多胞胎附加天数
-
若生育为难产(含剖宫产),增加 15天 ;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
二、特殊说明
-
年满23周岁生育一孩的情况 :若生育时女职工年满23周岁,生育津贴可延长至 158天 (98天+60天晚育奖励)。
-
其他特殊情况 :如流产(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等,按相应天数计算。
三、与其他政策的衔接
-
产假总天数 :符合法律法规的夫妻可享受 158天产假 (一胎)或 148天产假 (二胎),其中产假与生育津贴合并发放。
-
发放方式 :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与当月工资合并结算。
四、注意事项
-
需符合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以上等条件;
-
生育津贴计算基数按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确定。
二胎生育津贴标准为98天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总产假天数不超过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