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信息,截至2024年12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已正式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一、目录执行时间
- 执行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二、目录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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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目录为基础 :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为统一标准,各地不得自行调整药品品种、分类及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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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微调权限 :允许在总调整幅度不超过15%的范围内,根据本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调整乙类药品目录。
三、药品纳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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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或国家批准进口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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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价值 :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供应保障、医保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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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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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最低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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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 :在甲类基础上,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5%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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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除范围
- 营养滋补类、动物及动物脏器制品、中药饮片泡制酒制剂、血液制品等24类药品不纳入医保。
五、查询方式
- 官方渠道 :可通过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地医保局公示平台查询最新目录。
六、其他说明
- 目录调整后,医保报销比例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官方通知。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