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医保在沈阳医院可以报销,但需满足异地就医备案或直接结算条件。关键亮点:报销比例通常比参保地低5%-20%,急诊无需备案,住院需提前备案,门诊慢特病可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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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开原市参保人员在沈阳就医需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或转诊备案,临时外出急诊可事后补备案。未备案的自行就医可能降低报销比例或无法报销。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适用,但居民医保起付线更高。 -
报销比例与范围
- 住院:一级医院报销约85%(职工)/80%(居民),三级医院约70%(职工)/60%(居民),比开原本地低5%-10%。
- 门诊:仅限慢特病(如透析、肿瘤)可报销,比例约60%-80%,普通门诊需自费。
- 药品和项目:需符合辽宁省医保目录,目录外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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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 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开原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后持社保卡在沈阳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 材料: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和发票(手工报销需提供原件)。
提示:建议优先选择沈阳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如中国医大附属医院),并确认医院级别。政策可能调整,就医前可拨打开原医保局电话024-12393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