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保政策规定,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是 累计计算 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累计计算的基本原则
-
缴费年限累计
医保缴费年限以实际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允许中断缴费。例如,某职工在2010年退休时缴费年限为10年,2015年因故中断缴费5年,2020年恢复缴费后继续缴费至退休,总缴费年限仍可累计计算。
-
最低年限要求
-
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其中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
-
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
-
-
视同缴费年限
- 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后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特殊情况说明
-
跨地区参保
若职工在成渝两地都缴纳过医保,且两地医保缴费年限可互认(如2024年政策实施后),则两地实际缴纳年限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
断缴影响
-
单位中断缴费期间,个人缴费年限暂停计算,但原缴费年限保留;
-
职工个人主动断缴期间,缴费年限同样暂停计算。
-
三、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足要求;
-
办理退休手续时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总结
重庆医保缴费年限采用 累计计算 机制,既允许中断缴费,又保障了职工权益。职工无需担心因短期断缴影响退休待遇,但需注意累计年限是否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