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医保违规行为后,处理方式需根据违规主体和情节严重程度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医疗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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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违规费用与罚款
医疗机构若存在虚假住院、套取药品耗材、诱导住院等行为,医保部门将追回违规费用,并处以罚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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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住院:追回费用并处以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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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床住院:责令改正,追回费用并支付不超过违规费用3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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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住院:追回费用并支付不超过违规费用3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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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或终止医保服务
根据情节轻重,可暂停或终止医保定点资格,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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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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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执业证书(针对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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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罚措施
包括责令改正、限制从业、公开通报批评等。
二、对参保人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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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医保待遇
若参保人员存在冒用他人医保、伪造证明、拒绝就医等行为,医保部门可暂停其6-12个月医疗费用结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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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损失与罚款
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需责令退回,并处以违规金额1-3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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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医疗文书或诈骗医保基金,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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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医保部门设立举报渠道,市民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举报违规行为,经查实后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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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规范 :建议参保人员妥善保管医保凭证,避免转借、冒用他人证件,及时就医并配合医保审核。
以上处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执行中会综合考虑行为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