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疾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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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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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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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5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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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基金支付限额:2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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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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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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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50%,学生及未成年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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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基金支付限额:45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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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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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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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30%,学生及未成年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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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基金支付限额:3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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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750元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
涵盖13个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补偿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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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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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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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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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3000元
三、门诊特殊病报销
覆盖14个病种(如恶性肿瘤、肝硬化、重症肌无力等),补偿比例70%;市外就医补偿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四、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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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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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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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60%,学生及未成年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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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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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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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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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学生及未成年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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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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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二级)、50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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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二级)、60%(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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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10万元,具体分段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调整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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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备案,报销比例在35%-65%之间,具体比例与医院级别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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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负担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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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2025年新增政策,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55%,住院费用最高88%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盐城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盐城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