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定点医院数量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医保类型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定点医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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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与数量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小点)、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医)、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 最多可选3家 ,且三类机构需分别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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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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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医保参保人已选定某类机构,则其他类别机构不可重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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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后不可随意变更,若需调整需符合当地医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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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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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学生
需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 第二类及以上医院(如三甲)不可作为小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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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可选择广州市任1家基层医疗机构(小点),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 仅限2家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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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方式 :可通过广州医保公众号线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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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限制 :同一参保人不能同时选择同一级别医院(如小点与三甲医院),但不同类别医院(如小点与中医医院)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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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流程 :若需变更定点医院,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保政策及近年调整内容,具体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