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生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85%
- 一级医疗机构:90%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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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自主选定医疗机构
- 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80%
- 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55%
- 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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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学校选定医疗机构
- 在学校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低于90%
- 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大中专院校自行确定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27种):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确定
-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40种):
- 急诊留院观察:按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医保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 家庭病床:按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90日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家庭病床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相应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 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其他报销比例
- 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
- 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如有需要,建议直接咨询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