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障比例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学生儿童1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学生儿童400元),报销比例80%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500元(学生儿童1000元),报销比例65%
-
异地就医备案 :起付线2700元(学生儿童1400元),报销比例63%
-
-
特殊群体优惠
-
学生儿童:在市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62%
-
老年人:60周岁以上在镇卫生院住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线 :1.5万元
-
报销比例分段 :
-
5万元以内:60%
-
10万元:65%
-
20万元:75%
-
20万元以上:80%
-
三、门诊医疗保障
-
门诊统筹
-
市内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不同)
-
市外普通门诊统一报销60%
-
-
门诊慢特病
- 51种Ⅰ类病种和3种Ⅱ类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300元,报销比例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需办理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市外60%)
-
慢性病报销 :如高血压、肺结核等,设有年度限额(如高血压4400元)
-
职工医保 :与居民医保比例不同(如三级医院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