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效期管理规范主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规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有效期标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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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管理中药饮片
必须严格按标注的有效期进行管理,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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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批准文号管理中药饮片
按商品标签或随货同行单标注的有效期管理,但需符合GSP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储存与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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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存放
同类有效期药品按品名规格集中存放,按失效期先后排列,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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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标注
需冷藏、避光或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在标签醒目位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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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与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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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入库时需核对有效期,超过失效期或质量异常(如虫蛀、霉变)的药品需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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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处理,不得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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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期预警与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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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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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失效期30天的药品需暂停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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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不足1年的药品需每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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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管理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需经领导批准后核销,建立效期药品台账。
四、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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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对批准文号管理中药饮片的有效期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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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规范有效期标注内容。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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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内容 :需包含产品属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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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质量负责人、验收员等需对效期管理负责。
以上规范旨在通过全流程管控,确保中药饮片在有效期内保持质量稳定,保障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