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20年版
关于中药饮片检验报告单的新规定,综合相关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检验报告的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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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药典》版本一致
根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规定,若品种正文中未单独列饮片项目,则饮片名称与药材名相同,需在正文中以“同药材”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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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排列顺序
饮片项目需在药材项目后单独列出,中间用“饮片”字样分隔,仅列出项目名称(如性状、显微特征等),具体指标需参照“同药材”部分。
二、核心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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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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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含量 :通常不得超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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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与二氧化硫残留 :药屑及杂质不得超过3%;药材及饮片(矿物类除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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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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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管理 :需核对《进口中药饮片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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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完整性 :检查外包装是否受潮、破损,内包装是否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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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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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的遵循原则
若药典质量标准饮片项下未明确标注【检查】项,则需按四部通则执行上述基本指标检测;若已列检查项,则以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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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与责任
验收时需详细记录品名、产地、批号、检验结果等信息,发现异常需拒收并及时报告;若检验报告存在篡改,将面临GMP证吊销等处罚。
四、附则
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药典委员会所有,相关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需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以上规定旨在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管控,保障用药安全,建议相关企业及时更新检验流程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