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廊坊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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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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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初始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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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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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 每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报销金额为80元。
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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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市域内所有城乡居民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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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已开通门诊异地就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也可直接结算报销。
三、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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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 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可现场直接结算门诊统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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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当前城乡居民医保 不支持在药店直接购药报销 ,门诊费用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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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诊察费 :执行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5家公立医院(如廊坊市人民医院等)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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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持居住证的非户籍子女等特定群体,门诊费用同样适用上述报销政策。
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或待遇细节,建议咨询廊坊市医疗保障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