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退休人员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诊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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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年度起付标准为 1300元 ,即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超出部分方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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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起付线为 1800元 ,低于此标准需自费。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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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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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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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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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2万元
- 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均为 60% ,且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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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报销不设封顶线,但存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 ),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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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与医院报销差异 :退休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仍为 90% ,在医院报销比例为 85% 。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进一步提高了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