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涉及不同层级的管理部门,具体归属需根据行政级别和地区政策进行区分:
一、市级及以上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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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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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县级及以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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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金融办或综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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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监管模式 :多数情况下,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地方政府金融办监管,同时负责地方性股权交易中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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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机构模式 :部分地区(如内蒙古自治区)由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平台整合、规划及运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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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部门
常见的执行部门包括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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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常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但具体监管主体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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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范围 :涵盖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矿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建议根据具体行政区域和政策文件,确认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主体。例如,内蒙古自治区明确由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负责,而其他地区可能以金融办或发展改革部门为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