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超过60岁人员工伤的处理方式需分情形讨论:
一、超过60岁与用人单位关系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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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若超过60岁人员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则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 ,不再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需通过 人身损害赔偿 途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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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仍可认定为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工伤赔偿程序与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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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劳务关系)
- 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承担 过错责任 。 - 若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追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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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劳动关系)
- 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需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享受伤残待遇。
三、关键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 :仅适用于未退休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劳务关系下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四、注意事项
- 退休状态确认 :需核实工伤发生时是否已退休,这是判断法律关系的核心标准。2. 证据收集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事故证明等材料,为索赔提供依据。3. 诉讼途径 :若协商或仲裁失败,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总结
超过60岁工伤处理分“能认工伤”与“不能认工伤”两类,关键在于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未退休且未参保的,可通过工伤程序索赔;已退休的,只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