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59周岁职工在60周岁出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时,工伤赔偿的计算和享受标准如下:
一、赔偿项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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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工伤事故发生时(59岁)的本人工资计算,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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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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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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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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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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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得费用
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等。
二、退休年龄对赔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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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退休年龄(59岁) :
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可享受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100%)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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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退休年龄(60岁)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59岁计算,不再享受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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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工伤认定需在事故发生后60日内提出申请,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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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认定
若59岁未达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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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救济途径
建议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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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了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助金标准及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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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明确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9岁职工在60岁出伤残鉴定结果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59岁工资计算,其他待遇根据是否达退休年龄及劳动关系状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