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或个人申请
在深圳申请生育津贴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单位申报流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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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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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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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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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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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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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市内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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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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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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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后3个月内将材料提交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填写《深圳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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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申请递交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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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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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打入职工所在银行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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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已代扣职工工资,可选择将津贴与工资二选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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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申请流程(灵活就业人员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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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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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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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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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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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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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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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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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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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广东医保服务平台”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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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生育信息及上传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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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等待审核,通过后津贴将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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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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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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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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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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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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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需在异地完成生育备案,并选择“已通过其他途径报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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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以个人身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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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误,可联系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获取指导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便捷的申领途径,确保及时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