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申请。以下是详细说明:
1. 申请条件
- 用人单位需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 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均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并参保。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 申请流程
- 用人单位经办人需前往医保机构经办窗口或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 在“生育业务管理”模块中,点击“生育津贴申领”,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 受理后,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医保机构将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收件和受理告知》。
3. 申请时间
- 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完成申请。
4. 注意事项
- 确保用人单位已足额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提交申请时需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职工的身份证、医保卡等。
如需更多信息,可访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