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职工医保甲类和乙类的报销比例,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甲类药品
报销比例达100%,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受医保目录限制。
-
乙类药品
报销比例通常为60%-70%,需自付30%-40%后再按比例报销。
-
丙类药品
不在医保目录内,完全自费。
二、门诊报销细则(2019年标准)
-
起付线 :140元/人·年(职工医保)。
-
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60%,乙类药品10%,再按60%比例报销。
-
封顶线 :140元/人·年。
三、住院报销政策
-
起付线 :1300元(首次)和650元(再次)。
-
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85%-90%(职工医保);
-
二级医院:87%(职工医保);
-
三级医院:85%(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一档65%,二档55%。
-
-
封顶线 :职工医保2万元/年,居民医保17万元/年。
四、其他说明
-
药品分类依据 :甲乙类按疗效价格比确定,甲类疗效显著且费用低廉,乙类次之。
-
门诊统筹 :仅限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与住院报销分开。
-
个人账户 :每月划入约100元,可用于门诊购药。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规定,具体执行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就医前咨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