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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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则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期间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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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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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 :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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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 :需按月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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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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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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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 :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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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待遇低于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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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基础养老金+约35元/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整体水平低于职工养老保险。
三、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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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提取个人账户
不愿继续缴费可申请退保,但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无法享受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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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
若曾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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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建议尽早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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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和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
建议根据自身年龄、缴费年限及经济状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案。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