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60%,二档40%
根据2024年重庆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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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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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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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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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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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按二级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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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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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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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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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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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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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门诊费用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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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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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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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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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每增加一种限额增加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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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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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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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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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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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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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1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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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 :
- 一档和二档待遇一致,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多病种可增加限额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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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与 职工医保 待遇不同,职工医保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在职职工)或1300元(退休职工),最高报销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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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为17833元/年,报销限额20万元/人。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统筹、特殊疾病门诊及慢性病门诊的报销规则,具体以重庆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