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全省统一标准
-
最低缴费基数
2008年全省(包括北京、江苏等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 1329元 ,即无论个人工资高低,均以此为基准缴费。
-
个人缴纳比例:8%
-
单位缴纳比例:20%。
-
-
最高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为 3322元 (北京地区),按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
若个人工资超过3322元,则按3322元缴费;
-
若超过300%,超出部分不计入养老金计发基数。
-
二、地区差异调整
-
无锡市调整案例
-
最低缴费基数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为16428元,高于全省统一标准。
-
最高缴费基数 :同期为3623元,高于全省统一标准。
-
过渡政策 :部分区域分阶段调整,如锡山区和惠山区2008年底前按3300元执行。
-
-
其他地区参考
-
苏州市 :2008年最低缴费基数为1369元,最高为6846元。
-
南京市 :2008年最低缴费基数为1329元,最高为3322元。
-
三、缴费档次选择
-
多档可选 :部分地区(如北京、无锡)允许职工在1329元至3322元之间选择缴费档次,但需符合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
-
补贴政策 :部分人群(如“4050”及以上)可获缴费基数8%-12%的补贴。
总结
2008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1329元为底线,3322元为上限,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个人工资高于上限按上限缴费,低于下限按下限缴费,中间区间可自主选择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