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通过全覆盖参保对象、多层次筹资机制、高比例报销政策及便捷服务措施,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该政策明确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均可参保,财政与个人共担费用,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85%,并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对象覆盖全体居民
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险打破户籍限制,本地户籍人员、常住外来人口、在校学生及新生儿均可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制度无死角。
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结合
采用“政府补贴+个人缴费”模式,2023年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设三档标准,最低档仅需380元/年。特困群体可享全额补助,减轻经济负担。
住院报销最高达85%
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5%,三级医院报销70%。大病保险起付线后,合规费用按60%-70%比例二次报销,叠加医疗救助后,困难群众年度报销封顶提升至60万元。
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温州市参保人员在长三角区域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线上备案通过“浙里办”APP可3分钟完成申请。
新生儿“出生即参保”
新生儿在户籍登记前,凭父母证件即可办理医保参保,追溯报销出生之日起医疗费用。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项目纳入特殊病种管理,年报销限额提高至3.8万元。
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通过制度创新实现“病有所医”,参保人员可通过社区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或定点医疗机构咨询办理,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