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24时
沈阳的停气停暖时间主要依据法定供热期划分,并可能因特殊天气调整,具体如下:
一、常规停暖时间
- 法定停暖时间
沈阳常规停暖时间为 每年3月31日24时 ,法定供热期结束。
- 特殊天气调整
若遇极端低温等特殊天气,政府可能决定提前一周开始供暖或推迟一周停暖。
二、其他相关信息
- 报停与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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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停截止日期 :用户需在当年10月22日前向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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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处理 :未按时缴费且未办理停供的用户,次年12月前可能被断管,需补缴欠费。
- 历史调整案例
2023年因气温异常低,停暖时间曾提前至3月15日;2024年受冷空气影响,停暖时间推迟至3月31日。
- 节能建议
建议用户合理设置室内温度(建议不低于18℃),并关注供热单位发布的节能通知,以降低能源消耗。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近年实际操作案例,供用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