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退还,统筹部分不返
关于社保未缴满年限的退保或转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一、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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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
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不愿继续缴费,可申请退保,仅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单位缴费部分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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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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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向参保地社保中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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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可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居保)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新农保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其他可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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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在多地同时缴纳社保,需按“先转后清”原则清理,保留待遇更优的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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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达到退休年龄前出国定居的,个人账户保留,退休后按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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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单位终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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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且户口注销: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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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缴费:个人账户资金退还,但医疗保险等统筹部分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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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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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不可退 :社保统筹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属于社会公共资金,个人无法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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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无法补缴往期缴费,只能选择上述退保或转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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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办理流程和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