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五年未缴纳社保,可以通过仲裁维权,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和补缴时效的限制。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仲裁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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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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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需先经仲裁前置程序,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存在“直接诉讼”的情况。
二、仲裁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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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5年前未缴社保且未及时维权,可能因超过时效导致部分诉求无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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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缴社保),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仲裁时效中止计算,但需在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申请仲裁。
三、仲裁请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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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
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标准按社保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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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5年可要求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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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银行流水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未缴社保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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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协商
尝试与单位协商补缴社保及赔偿,协商无果时再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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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仲裁
若符合仲裁时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保留诉讼权利。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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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社保补缴的追溯年限可能不同,例如广州最长可追溯10年,深圳一般2年,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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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争议 :部分城市(如深圳)对社保滞纳金是否可仲裁存在争议,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
工作五年未缴社保可通过仲裁维权,但需注意时效限制并收集充分证据。若超过时效或证据不足,可能影响仲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