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单位 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具体分析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的法律界定
社保缴费基数应基于职工 实际工资 确定,而非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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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一般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确定,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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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限制
缴费基数需在 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 之间。若低于60%则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300%则按最高基数缴纳。
二、最低工资与社保缴费基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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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 是法律规定的 工资下限 ,用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但 不直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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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是社保缴费的 下限标准 ,低于此标准将导致社保待遇降低。
三、违规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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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责任
若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差额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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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部分省份规定,单位长期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且员工未同意的情况下,员工离职时可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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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影响
以最低基数缴费会导致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大幅降低,甚至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四、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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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保存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实际工资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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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维权 :通过社保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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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补偿金额及维权可行性。
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